勞資案件
《法律新聞》生理假須附沾血試紙 業者罰10萬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公布,位於中和區的「至佳電子」要求女員工請生理假時,必須用試紙沾經血查核,並拍照做為請假依據,否則只能請特休假或事假,這種違法形態前所未見。新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認定雇主明顯違法,決議處罰最低罰額2萬元的5倍、從重裁罰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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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聞》勞動部認定2名食物外送員為「僱傭關係」
國慶連假期間foodpanda和Ubereats共2名食物外送員在外送途中車禍身亡,由於平台業者主張為「承攬關係」,皆未為2名食物外送員投保勞保。勞動部北區職安中心、桃園市政府勞檢處、台北市政府勞檢處今天針對該兩家外送平台專案檢查,認定2名食物外送員和外送平台是「僱...
《法律新聞》員工被資遣 法院認證「解僱有理」
黃姓男子原在桃園市某航太科技公司擔任料管員,前年2月被公司以「不能勝任工作」理由資遣,黃男認為公司資遣程序不合規定,向桃園地院提起確認僱傭關係之訴;不過,法官傳喚黃男公司主管及同事,都抱怨黃男自認曾到澳洲遊學、自視甚高,無心工作又不聽勸導,導致工...
《法律新聞》白天當醫助、晚上當女友 分手討薪水4百萬敗訴
屏東縣鄭姓醫師助理與朱姓醫師是男女朋友,白天鄭女在診所幫忙,晚上同居一起,7年後雙方分手,鄭女提起訴訟向醫師索討工作薪水及借貸款項共4百多萬元,屏東地院認為鄭女是以醫師娘身分來管理診所,非一般員工,判決鄭女敗訴。
自由時報2019-06-22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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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鈞誠律師事務所排名前十名文章
即將結束2020年,回顧今年一整年下來,光臨我們鈞誠法法律事務所文章的讀者們最愛看哪些文章,也提供民眾參考。我們會再繼續努力撰寫📝更多法律相關知識📖👨🎓🧑🎓👩🎓
2020 本站文章前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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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聞》控勞資糾紛「臨時解雇」 7家暴社工泣:不公平
雇主突然解僱我,合理嗎?
雇主資遣勞工時的預告時間依勞基法第16條規定,雇主終止勞動契約的預告期間如下:
一、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未滿1年者,於10天前預告。二、繼續工作1年以上未滿3年者,於20天前預告。三、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天前預告。
勞工於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