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新聞》不讓救護車 開罰再吊照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公路警察大隊指出,昨天上午載有重病孩童北上台北榮總急救的救護車,行經國道中山高速公路竹北至湖 […]
北市一名陳姓女子去年8月間去松山區一間湯包店用餐後,上Google評價「餐具都超級髒」,被藍姓老闆將監視器畫面
《法律新聞》櫃姐吃湯包嫌湯匙髒、老闆公布影像 雙方爆衝突互控 閱讀全文 »
我國刑罰中的微罪易服社會勞動服務,自2009年9月1日實施以來,至今已經超過10年。根據法務部統計,易服社會勞
《法律新聞》微罪易服社會勞動 創造55億經濟價值社會三贏局面! 閱讀全文 »
如公司正在進行訴訟時,有時法院會需要公司的登記資料來確認公司目前的狀態,因此利害關係人會收到收到法院公文,申請公司相關的登記資料。欠錢不還,有些債權人會向法院聲請取得執行名義,並強制執行。法律程序進行中,法院需要債務人的地址,才可以依法送達,因此,如果債務人是自然人,就需要申請戶籍謄本; 如果債務人是法人(公司),則需要申請公司登記資料。 (法院通常會發公文請債權人補資料,這時債權人就可以攜公文前往申請)
【法律知識】打官司技巧|如何申請閱覽及抄錄公司的登記資料? 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