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新聞》白紙黑字寫明「不負責」 買到海砂屋想退不准
海砂屋正式的名稱是「高氯離子含量之混凝土建築物」。一般建築所用的砂是河砂,但海砂也並非完全不能用,而是若混凝土中混入了「未經處理的海砂」,其中過量的氯離子成分就可能會破壞混凝土的強度,再加上混凝土品質不良、施工不當便會導致鋼筋腐蝕,造成混凝土龜裂剝落、鋼筋外露,嚴重時更會損害房屋結構,影響居住安全。
《法律新聞》白紙黑字寫明「不負責」 買到海砂屋想退不准 Read More »
海砂屋正式的名稱是「高氯離子含量之混凝土建築物」。一般建築所用的砂是河砂,但海砂也並非完全不能用,而是若混凝土中混入了「未經處理的海砂」,其中過量的氯離子成分就可能會破壞混凝土的強度,再加上混凝土品質不良、施工不當便會導致鋼筋腐蝕,造成混凝土龜裂剝落、鋼筋外露,嚴重時更會損害房屋結構,影響居住安全。
《法律新聞》白紙黑字寫明「不負責」 買到海砂屋想退不准 Read More »
潘姓女子購買屏東地院法拍土地,興建冷凍廠房,卻被迫拆屋還地,憤而請求國賠…..什麼是國家賠償?
《法律新聞》強制拍賣害民拆屋 橋頭地院判屏東地院國賠 Read More »
何謂委任?何謂居間?答:民法第528條規定,稱委任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委託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允為處理之契約。
民法第565條規定,稱居間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報告訂約之機會或為訂約之媒介,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
所謂「報告訂約之機會」,即受他人之委託,尋覓及指示其可與訂約的相對人,而提供訂約的機會,這種居間人稱為「報告居間人」;另外有一種「媒介居間人」,是指受雙方當事人之委託,斡旋於雙方當事人之間,和「報告居間人」只向一方當事人報告訂約之機會,有所不同;
目前房屋仲介業的不動產經紀人,有區分「買方」以及「賣方」的經紀人,如果是不同的兩人時,這二人應屬於「報告居間人」,而如果買賣雙方的經紀人是同一人時,則是屬於「媒介居間人」。
居間限於報告訂約機會或媒介訂約,他的服務範圍受有限制;而委任則是為他人處理事務,至於事務的種類如何,法律就沒有限制。
《法律新聞》簽約委託賣地卻轉賣 仲介怒告討服務費敗訴 Read More »
如公司正在進行訴訟時,有時法院會需要公司的登記資料來確認公司目前的狀態,因此利害關係人會收到收到法院公文,申請公司相關的登記資料。欠錢不還,有些債權人會向法院聲請取得執行名義,並強制執行。法律程序進行中,法院需要債務人的地址,才可以依法送達,因此,如果債務人是自然人,就需要申請戶籍謄本; 如果債務人是法人(公司),則需要申請公司登記資料。 (法院通常會發公文請債權人補資料,這時債權人就可以攜公文前往申請)
【法律知識】打官司技巧|如何申請閱覽及抄錄公司的登記資料? Read More »
曾姓工程技師到桃園家樂福購物,未注意收銀台前地面有一灘清潔劑而滑倒受傷,送醫診斷為頸胸椎脊髓病變進行手術….依據消保法第7條仍應負賠償責任,且技師所受傷害與此次事故有因果關係
《法律新聞》賣場地面濕滑顧客滑倒受傷 依消保法判賠10萬 Read More »
目前我國每年新增6千多件監護宣告聲請,而意定監護制度除了更尊重受監護人的意願,今(108)年6月21日施行「成年人意定監護制度」,也就是「自己的監護人自己決定」……被諮詢許多家事、醫療等相關案件處理過程中,經常上演爭相當監護人或沒人要當監護人的情形….
【律師專欄】監護宣告,自己的監護人自己選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