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請律師是不是就是5萬元?」
「律師是不是開一庭5萬元?如果開三次庭,是不是就要15萬元?」
這是我從執業到現在,真的被問過非常多次的問題。尤其在台南、南部執業這麼多年,我很常聽到大家把「律師費」和「5萬元」直接畫上等號。
我有時候會跟當事人開玩笑說:如果律師真的每開一庭就可以收5萬元,那律師早就賺爆了。
實際情況不是這樣。律師費不一定按開庭次數計算;一般訴訟案件常見的理解方式,是先確認處理哪一個審級或案件階段,再依案件內容、工作範圍與預估投入程度評估費用。若想先了解我們目前的服務項目,可參考法律服務與收費方式。
所以,找律師時真正要問的,不只是「一庭多少錢」,而是:
這個案件需要投入多少工作?這份報價裡,到底包含哪些服務?
律師費是不是開一庭5萬元?
不是。至少一般訴訟案件,不宜直接把律師費理解成「每開一庭固定收5萬元」。
開庭是當事人最容易看到的工作,但不是案件處理的全部。有些案件可能開庭次數不多,卻需要閱讀大量卷證、研究多個法律爭點及撰寫數份書狀;有些案件開庭次數較多,每次處理的事項則相對集中。
因此,開庭次數可以是評估工作量的因素之一,但通常不會是唯一因素。實際採按次、按時計費、按項目或按審級/階段計費,也要看律師與當事人的約定。若想進一步理解庭次與程序的關係,可延伸閱讀打官司請律師,開庭就會又快又少?
為什麼訴訟案件常用審級或案件階段來談費用?
「審級」可以先理解成案件在某一層級檢察署或法院等司法機關處理的階段。例如偵查在起訴或不起訴之前是一個階段;第一審到判決是一個階段;第一審結束後,如果案件上訴到第二審,第二審就是另一個階段。
實務上以審級或案件階段約定費用,是因為律師的工作通常會延續一段程序,不是只在某一次開庭出現。雙方可以先確認:這一階段要處理哪些事項、服務到哪裡,以及什麼情況需要重新評估。
但「一個審級」不代表所有工作、所有程序或不限次數的服務都當然包含。真正的範圍仍要看雙方的委任如何約定。
實務上律師不見得都會和當事人簽署「委任契約」,雙方口頭約定或有文字紀錄,都可以認定委任的範圍。但希望律師到司法機關處理事情的話,通常就會簽「委任狀」送到司法機關。
律師費到底包含哪些工作?
律師在一個案件裡投入的時間,很多並不只發生在地檢署或法院的開庭。依照案件性質及委任範圍,可能包含下列工作:
| 工作階段 | 可能進行的工作 | 委任前應確認 |
|---|---|---|
| 1. 了解案情 | 聽取事情經過、整理時間順序、確認人物、爭議與處理目標 | 初次會談或法律諮詢是否包含 |
| 2. 整理證據 | 查看契約、LINE 對話、錄音、照片、法院文件及其他資料 | 資料量是否有限制,新增大量資料如何處理 |
| 3. 閱卷與程序確認 | 調閱卷宗,掌握現有證據、程序進度與司法機關處理方向 | 閱卷、影印及相關支出如何處理 |
| 4. 法律研究 | 查找法規、判決與類似案件,分析主要法律爭點 | 特殊研究或鑑定程序是否另行評估 |
| 5. 策略與書狀 | 規劃主張、證據提出順序,撰寫起訴、答辯或補充書狀 | 哪些書狀及討論包含在服務範圍 |
| 6. 出庭處理 | 出庭陳述、回應爭點,確認法院指示與下一步程序 | 包含庭次及超出範圍後如何計費 |
| 7. 庭後追蹤 | 補充資料或書狀、調整策略,和當事人確認後續安排 | 庭後工作與新增程序如何處理 |
大家可以發現,開庭只是整套法律服務中的一個環節。單純用「一庭多少錢」去理解律師費,很容易忽略真正需要投入的工作。

為什麼不同律師的報價會差很多?以勞資案件為例
同樣是「民事案件」,實際工作量可能差非常多。
許多民眾打電話來事務所第一句話常問:「律師,我有勞資案件要打官司(或討加班費),費用多少錢?」但這往往是律師最難立刻回答的問題。
因為同樣叫做「勞資案件」,實際的工作量可能天差地遠!
舉例來說:
- 案件 A(法律關係單純):勞工被公司無預警解僱,任職僅半年,薪資結構單純且手邊已有明確的轉帳紀錄與離職通知。律師處理時只需核對少量文件,法律爭點明確,工作時間相對集中。
- 案件 B(資料繁雜且時間跨度長):勞工要向公司追討過去 3 到 5 年的「短少加班費」與「高薪低報差額」。雖然總請求金額可能只有幾十萬元,除了需要當事人的協助計算之外,律師也必須瞭解數年的打卡單、出勤紀錄、Line 工作群組對話截圖與薪資明細;還要依平日(1.34、1.67)、休息日與國定假日等法律倍率逐筆精算。這背後代表的是數十個小時以上的資料整理與極其繁重的計算工作。
如果只因為兩者都叫做「勞資案件」,就套用完全相同的價格,顯然無法反映真正的專業勞力付出。
律師評估報價時,可能考量:
- 案件目前的程序階段(剛要申請勞資調解,或是已進入法院訴訟)。
- 爭議內容的複雜度(是否涉及僱傭關係認定、職場霸凌、高薪低報或職災抵充等複合爭點)。
- 卷宗、通訊對話與打卡證據的數量。
- 資料清算與法律研究所需的時間。
- 雙方約定的服務範圍(僅代撰書狀、陪同調解,或是全案訴訟代理。
因此,比較合理的做法,是先諮詢律師,讓律師知道案件的大致狀況、重要文件及目前程序,再確認服務範圍與報價。
一個審級的報價,是否代表所有庭次都包含?
不一定。以一個審級報價,仍要看委任契約是否約定庭次、文件、工作範圍及可能另行計費的條件。
有些事務所會在契約中約定基本費用包含一定範圍的工作或庭次;案件如果因為高度複雜而超出原先範圍,後續再依約處理。這類安排有時會被稱為「超庭費」。
重點不在於能不能約定,而在於委任以前是否說明清楚。當事人原本以為全部包含,案件進行到一半才突然被告知要增加費用,就容易產生爭議。
因此,正式委任前,應確認基本費用、包含的工作、庭次或範圍限制,以及超出範圍後如何重新計算。
鈞誠法律事務所目前的實務報價方式
以一般案件而言,本所約以新台幣7萬元作為評估基準,再依案件金額、複雜度、卷證量、爭點與預估投入時間調整。普通民事案件原則上由基本委任費用包含前五庭;如案件進行至第六庭起,超出的庭次每庭加收5,000元。
以上是本所目前的一般報價口徑,不是全台統一價格,也不是所有案件一律適用。實際費用、庭次範圍及另計項目,仍以個案評估、正式報價與委任契約為準。
裁判費、鑑定費、交通費是否包含在律師費?
通常都不包括。實際上要依報價說明及委任契約確認。
法院裁判費、鑑定費原則上都不包含在律師費當中。至於交通費或其他案件支出,像是閱卷、影印、郵資等,有些費用包含在雙方約定中,有些則可能由當事人另外負擔。
委任前可以直接詢問:
- 外縣市出庭或辦理程序,交通與差旅如何計算?
- 閱卷、影印、郵寄或其他必要支出是否包含?
- 如果案件增加新的程序或工作,如何重新確認費用?
把這些事情寫清楚,不是彼此不信任,而是減少雙方對服務範圍的落差。
找律師時,不要只比較最後的總價
預算當然很重要。法律服務不是便宜的支出,而且多數人也不是在開心的情況下需要找律師。
但如果只看到 A、B、C 三位律師報價高低不同,就直接選最低的數字,可能會忽略三份報價所包含的服務並不相同。
比較律師報價時,至少要再問:
- 這份報價處理到哪一個程序或審級?
- 是否包含閱卷、書狀、討論與出庭?
- 庭次、文件或工作內容是否有範圍限制?
- 哪些費用或必要支出可能另行計算?
- 案情或程序改變時,費用如何重新確認?
- 主要由哪一位律師處理及出庭?
- 如果進入第二審或其他程序,是否需要重新報價?

律師費怎麼算?常見問題
律師費有全台統一價格嗎?
沒有一個可以套用所有律師與所有案件的單一價格。實際報價會受到案件內容、工作範圍、程序階段及雙方約定影響;不要把個別律師或過去親友的報價直接當成目前所有案件的行情。
律師費一定是按審級計算嗎?
通常是按審級計算。不過可能依審級、案件階段、工作項目、時間或其他約定方式計算。最重要的是在成立委任關係時,確認酬金數額或計算方法及服務範圍。
開庭次數越多,律師費一定越高嗎?
不一定。庭次可能影響工作量,但卷證數量、法律爭點、書狀、鑑定與其他程序也會影響投入程度。是否有庭次範圍或超庭費,要看委任契約。
律師費包含裁判費或鑑定費嗎?
原則上都不包含。律師報酬與法院裁判費、鑑定費及其他支出的性質不同,可以應在委任項確認。
詢價前要準備什麼,才比較容易得到評估?
建議先整理重要時間順序、目前收到的法院或司法機關文件、主要證據,以及希望解決的問題。資料越清楚,律師越容易掌握案件範圍並說明下一步。
結論:找律師真正要問的是報價包含什麼
如果這篇文章只記得一句話,可以記住:
律師費不是一庭5萬元。真正要問的是,這個案件需要多少工作,以及這份報價裡到底包含什麼。
在比較價格的同時,也可以了解律師打算如何處理問題、是否掌握案件重點、是否把風險說清楚,以及哪些事情做得到、哪些事情無法保證。
如果你最近正準備找律師,可以先整理法院文件、重要證據與事情發生的時間順序。不管最後選擇哪一位律師,這些準備都能讓第一次諮詢更有效率。本文由李耿誠律師(阿誠律師)整理。
每個案件的事實、證據與程序階段不同。如需進一步了解適合的處理方式,可以先提供案件概況,再確認是否安排法律諮詢。
本文為一般法律服務與委任方式說明,不取代個案法律意見。是否承接案件、服務範圍及報價,仍須經案件評估、利益衝突檢查及雙方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