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程序
【辦案事蹟】婚後衍生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及給付扶養費事件
案件結果 成功 案件類型 婚姻-離婚 受任律師 許博傑律師 案件起源 父母親生育有未成年子女,夫妻雙方離婚、確定監護權歸誰後,勢必還要針對未成年子女的將來會面交往方式(例如見面、外出或接回過夜同住等等)及扶養費用做討論,在無法達成協議的情...
【辦案事蹟】 勞資-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成立
案件結果 成功 案件類型 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成立 受任律師 許博傑律師 案件起源 本件當事人為承包高科技電路維修之公司員工,經公司派至高科技廠區進行作業,後當事人因故發生灼傷,受身體部位多處傷燙傷,甚出現肢體功能障礙,需長...
【律師專欄】調解程序進行中應注意之事項
分類:法律專欄 / 發表日期:2016/11/22
調解程序原則上由簡易法庭法官主持,但一般會先選任調解委員1至3人協助當事人先行調解,如果有很大的機會調解會成立,或有其他必要情形,再請法官到場。 當事人於收到調解期日通知後,應按照通知日期到場,如無正當理由不出席,法院可裁處三千元以下之罰鍰。 為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