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
【辦案事蹟】離婚調解-成立
案件事實
兩造於民國93年登記結婚,並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而後,兩造婚後個性不睦,感情生變,相對人時不時與聲請人起口角,且有不明原因債務向聲請人之母親借支清償;現雙方分居二地,已無法繼續維持婚姻,為此聲請法院調解,此外並希望透過調解程序與相對人協...
【辦案事蹟】家事-離婚調解
案件起源
原我方當事人不願離婚,經過多次調解,最後與相對人達成共識,追加請求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 、 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事件、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等事件
【辦案事蹟】 民事-改定監護成功
案件起源
我方聲請人與受監護宣告之人同住多年,而相對人聲請監護宣告時,刻意隱瞞,聲請人之父親過世,但尚有兩位兒子(含聲請人)可以代替父親照顧扶養受監護宣告之人,且聲請人從出生至今都與受監護宣告之人同住。
最後法院判決結果,由我方聲請人為監護人...
【辦案事蹟】離婚訴訟-調解成立
案件起源
雙方請求離婚(含未成年子女親權酌定、扶養費等),此外聲請人向我所相對人請求追加聲明為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丶交往及探視、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等事件等。
【辦案事蹟】離婚訴訟-調解成立
案件起源
雙方請求離婚(含未成年子女親權酌定、扶養費等),此外聲請人向我所相對人請求追加聲明為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丶交往及探視、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等事件等。
【辦案事蹟】家事 聲請改定親權 撰狀
案件起源
未成年子女和相對人同住,相對人常因錢不夠花,經常要求未成年子女電話或是傳訊息給聲請人索取金錢,倘若索取不成,便會對未成年子女謾罵,甚至不讓未成年子女進房間,因此小朋友感到害怕且壓力很大,甚至表示不想與相對人同住,可見相對人所為已對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