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訴訟實務】薪水沒減少,還能主張勞動能力減損嗎?|勞力與智力工作的差異分析

在處理重大車禍案件的過程中,許多當事人會問我們一個關鍵問題:

「律師,我出車禍受傷了,可是公司還是照樣發薪水,這樣我還能請求勞動能力減損嗎?」

這問題不僅反映出民眾對於「損害賠償構成要件」的疑問,也關乎到法院在審酌「受傷對工作能力影響」時,對於不同工作性質(勞力 vs 智力)採取的判斷標準。以下我就用兩個真實案例,帶大家一起來拆解。

一、案例一:大學教授 — 受傷後「收入未減」仍可請求勞動力減損

這是一件發生在去年的車禍案件,我是原告的訴訟代理人。我的當事人是一位擔任國立大學教授的女性,在車禍中造成左肩關節嚴重挫傷與韌帶斷裂,雖經手術與復健,但手部功能仍受限制。

最大的爭點在於:她的月收入並未因事故而減少。

保險公司據此抗辯說:「既然你薪水沒減,代表工作能力沒減,怎麼能請求勞動能力減損?」

但我們主張的是——

即使是以腦力為主的工作者(例如工程師、會計、律師),在車禍或意外中身體受傷後,也可能對工作造成實質影響。許多人誤以為「只要薪水沒減少,就不能主張勞動能力減損」,其實這是錯誤的觀念。法院判決也曾經說過,不能單以「目前的薪資是否減少」來評斷損害,而應觀察身體健康受損後,是否影響當事人的長期賺錢能力或職涯發展。

尤其智力工作者的工作型態常伴隨一些必要的體能活動,例如上下班通勤、外出開會、講課、出差、與客戶應對等,這些行為若因受傷而受限,仍會影響到整體的工作表現與產能。也因此,法院會參酌年齡、傷勢程度、回診治療頻率、專注力與效率下降等情況,來認定勞動能力是否減損,即使外表看起來「好像沒什麼變」,也可能構成實質上的損害。

本件法院採納了我們的主張。判決中指出:

即使是從事腦力工作的專業人士,如果在車禍中受傷,仍可能因為身體不便而影響到工作能力。法院認為,不能單看受傷後是否「薪水沒減少」,就說勞動能力沒有損害。像這位當事人原本是大學的教授,要出席研討會、授課、出差、申請專利等,這些工作不僅需要腦力,也需要身體行動能力。如今他因傷導致行動困難、膀胱問題頻尿等後遺症,顯然會影響到他的工作表現與執行效率,因此即使薪水沒有變少,也應該認定他勞動能力受損,能依法請求賠償。

法院最後依醫療鑑定結果與職業性質,認定勞動能力減損比例為45%,並據以計算損害賠償金額,判決原告勝訴。

關鍵概念:智力工作者就算短期內薪水沒減少,只要有實際功能損失、未來職涯發展受限,就有請求的空間!

二、案例二:科技業工程師 — 體能型職務改調內勤,薪水一樣但升遷受阻

這是昨天一位在大型科技公司任職的工程師來諮詢的案例。這位當事人在高速公路上發生嚴重車禍,導致右肩與脖子韌帶撕裂,手臂無法高舉、頸部無法轉動。儘管如此,公司出於照顧員工的立場,將他從需大量體能的維修工程部門,調到內勤作業部門,薪水照常發放,沒有減少。

然而,他明確表達出憂慮:

「我原本在維修線上打拼,有機會升主管;現在換了單位,雖然薪水沒減,但升遷與專業技能發展幾乎歸零。這樣還能請求勞動力減損嗎?」

我的回應是肯定的,因為:

法院在判斷「勞動能力減損」時,重點不是現在賺多少,而是

  • 身體功能是否受損;
  • 原本職業是否無法繼續;
  • 未來的就業選擇是否受限;
  • 須否重新學習、轉換跑道;
  • 是否有喪失工作競爭力與升遷機會。

我們律師在這類案件的訴訟策略是:

即使現職未調薪,仍應主張「未來勞動能力折損」,並佐以醫療鑑定報告、原職務內容、目前調整後的工作性質差異,讓法官理解這並非「零損害」。

三、智力工作者與勞力工作者的差異:勞動能力減損怎麼算?

在探討車禍後是否能主張「勞動能力減損」時,我們可以將受害人依其工作性質分為兩大類型:

勞力工作者智力工作者

兩者在受傷後所面對的挑戰與法律主張的重點大不相同:

首先,勞力工作者主要依賴體力與肢體勞動維生,例如搬運工、司機、工地勞工或設備技術員等。他們若在車禍中造成手腳骨折、肌肉或關節損傷等情形,常常會立即影響工作能力與收入來源,因此在法院上主張勞動能力減損相對單純,也比較容易獲得認定與支持。

相較之下,智力工作者如會計師、律師、工程師、業務、行政或科技業白領等,則主要仰賴知識、邏輯、思考與經驗從事腦力工作。這類工作者即便因車禍造成某些肢體損傷,往往仍然能繼續工作,有時甚至因雇主體諒或公司制度支持而不被調職,薪資也維持不變。但這並不代表他們沒有損失,也不表示不能主張勞動能力減損。

然而,對於智力工作者而言,主張勞動能力減損就需特別謹慎。法院會要求更多佐證資料,例如:

  • 醫療機構出具的功能障礙或失能診斷
  • 體傷如何限制其參與工作或未來晉升的具體影響
  • 若未來轉職或跳槽時,因肢體功能下降,導致薪資或職涯發展受限的推估

四、給受害人的律師提醒:不是薪水沒少就代表不能主張!

許多民眾直覺認為「薪水沒變」代表「損害不成立」,但法院實務早已不是這麼機械性的認定。真正該問的是:

「你還能做你原來的工作嗎?你還有原本的職涯發展機會嗎?你還能正常參與勞動市場嗎?」

答案若是否定的,那麼即便薪水目前沒少,未來的損害風險與職涯折損就有其請求空間。

在我們處理的車禍與傷害賠償案件中,有愈來愈多當事人具備專業背景、學歷高、或在優質企業任職。這些人往往因為公司人情、制度保障,短期內看似風平浪靜,但實際上職涯受到重大影響。這類案件,我們主張的是:

  • 專業技能折損損害
  • 就業市場競爭力減弱
  • 轉職成本提高
  • 未來升遷與獎金減損。

這些都是可以合理具體化、主張的損害項目。

五、法院怎麼看?從判決與實務發展看見未來趨勢

以我們當事人大學教授的本案判決為例,法院明確認定:

「雖然收入未減少,但不能否認受傷已實質影響其工作能力與未來職場適應。」

這種「質的減損」而非「量的減損」的認定,正是未來訴訟趨勢的重要走向。

六、結語:請你為未來的你,主張權益!

車禍之後的你,也許撿回一條命,但不是所有損害都馬上顯現。如果你是智力工作者、專業人員,或者公司出於照顧仍照常發薪,不代表你「沒有損害」,更不代表你放棄主張的權利。

  • 若你已經身體受限,
  • 工作發展被打斷,
  • 升遷機會流失,
  • 心裡仍懷抱不安——

請你,諮詢專業律師,及早規劃訴訟與請求策略。

律師會站在第一線為你發聲,並整理複雜損害細項,我們在乎的,不僅是你能拿到多少錢,而是:你的人生損失,能否真正被看見與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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