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事蹟】車禍刑附民撰狀-過失致死案件最新消息, 辦案事蹟 / 作者: 耿誠律師 章節內容目錄 Toggle 案件起源 案件起源 告訴人丈夫於110年3月在臺南市發生交通事故,而被告行經某路之交岔路口作右轉時,本應注意右側車輛,並應讓直行車先行,且應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等義務;而依當時晴天、日間自然光線、柏油路面乾燥無缺陷亦無障礙物、視距良好等情狀,又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未注意及此,貿然右轉與告訴人丈夫駕駛車,兩車不慎發生碰撞,最後告訴人丈夫 不治死亡。 【辦案事蹟】民事訴訟調解-土地所有權移轉 【辦案事蹟】撰狀- 民事聲請假處分執行狀 【辦案事蹟】民事-職業災害補償 【辦案事蹟】刑事-毀損-不起訴處份 【辦案事蹟】 民事起訴狀-請求返還共有物事件 Powered by YAR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