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事蹟】車禍-協助閱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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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結果   圓滿
案件類型   車禍-協助閱卷
受任律師   李耿誠律師等本所專業團隊

案件起源

當事人於106年與他人發生車禍,雙方均受有輕重大小不等之傷勢,所幸均未受有重傷或死亡,當事人因認雙方傷勢均不重,故未對對方提出傷害的刑事案件告訴,但是對方仍對我方當事人提起傷害的刑事告訴,後經檢察官一年半的偵查,認為我方有過失,故於108年起訴我方當事人涉有過失傷害之罪嫌。

律師解說   

本件涉及到當事人在經歷了達一年半的情勢偵查程序後,經檢察官起訴至法院,當事人是否有必要委請律師打官司的必要性問題。有時礙於民眾法律專業的不足無法判斷,亦或民眾想要進一步獲得更周全的法律建議與協助,此時建議民眾可自己申請調閱卷或委請律師聲請閱卷,再請律師針對卷證內的文件等資料為初步研究、判斷,最後與當事人討論,得出符合民眾自己最佳利益的辦法。

【承辦心得】

   本件當事人委請本所律師聲請閱卷,律師調閱相關卷證資料後進行初步的研究與分析,釐清相關法律爭議,並判斷案件進行的方向,經過討論後,最終當事人選擇了最符合自己最佳利益的辦法,與對方達成和解,避免後續進行訴訟的金錢與時間上耗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