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遇到職場霸凌申訴怎麼辦?從亞洲航空法律宣導談職場不法侵害處理重點

近期,鈞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李耿誠律師,受邀至亞洲航空進行職場霸凌與職場不法侵害相關法律宣導。

近年來,企業面對員工申訴、主管管理衝突、職場不當對待、性騷擾、歧視性言語與職場不法侵害等議題,已經不能只用「內部協調」或「私下溝通」來處理。

尤其當員工提出職場霸凌、職場不法侵害或性騷擾相關申訴時,公司第一時間有沒有啟動適當流程、留下處理紀錄、進行必要調查與保護措施,往往會影響後續法律責任。

這也是企業法律宣導的重要目的:
不是等到勞工局介入、調解通知或訴訟發生後才補救,而是在爭議發生前,先讓主管、人資與員工知道正確的處理觀念。


一、職場霸凌與職場不法侵害,已經是企業管理風險

過去許多企業在面對職場衝突時,可能會認為這只是員工個性不合、主管管理風格強硬,或部門內部溝通問題。

但在現代勞動法令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趨勢下,職場霸凌與職場不法侵害已經不是單純的「人際衝突」問題,而是企業必須正視的法律風險。

依照職場不法侵害預防相關指引,雇主為預防勞工在執行職務時,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應採取相關預防措施,包括危害辨識與評估、作業場所配置、行為規範、溝通訓練、事件處理程序、成效評估與改善等事項。對勞工人數達一定規模的事業單位,也會涉及預防計畫或執行紀錄的要求。

換句話說,企業不能只在事情發生後問:「到底誰對誰錯?」
更應該先問:

  • 公司有沒有清楚的申訴管道?
  • 有沒有處理流程?
  • 有沒有留下紀錄?
  • 主管是否知道不能私下壓案?
  • 人資是否知道何時需要啟動調查?
  • 公司是否有事後改善與追蹤機制?

二、員工提出申訴後,公司第一步不是急著判斷誰對誰錯

實務上,企業最容易出錯的地方,是在申訴剛發生時就急著下結論。

例如:

  • 主管認為只是小事,要求雙方自己和解
  • 人資只做口頭安撫,沒有留下任何紀錄
  • 被申訴人是高階主管,公司不敢處理
  • 沒有區分職場霸凌、性騷擾、歧視、不當管理或一般溝通衝突
  • 尚未釐清事實,就先要求申訴人「不要再鬧」
  • 沒有評估申訴人是否需要暫時調整工作接觸或其他保護措施

這些作法短期看似可以讓事情降溫,但長期可能會讓公司陷入更大的法律與管理風險。

比較穩妥的作法,是先進行基本程序管理:

  1. 受理申訴:確認申訴內容、時間、對象與具體事件。
  2. 留下紀錄:保存申訴內容、處理過程與公司回應。
  3. 初步分類:判斷可能涉及職場霸凌、性騷擾、職場不法侵害、歧視或一般勞資爭議。
  4. 評估保護措施:必要時調整工作接觸、排班、主管指揮鏈或其他防止衝突擴大的安排。
  5. 啟動調查或處理程序:依案件性質決定是否成立調查小組、訪談相關人員、蒐集資料。
  6. 提出處理結果與改善措施:不論申訴是否成立,都應有明確結論與後續處置。

公司不一定每個案件都要用最高規格處理,但至少不能完全沒有流程、沒有紀錄、沒有回應。


三、被申訴人是主管或高階管理者時,企業更要小心

職場霸凌或職場不法侵害案件,最常見也最敏感的情況,就是被申訴人本身具有管理權限。

例如:

  • 直屬主管長期以羞辱性語言對待部屬
  • 主管以不合理工作分配、排班或考核方式施壓
  • 高階主管要求員工忍耐,不准申訴
  • 被申訴人參與調查或影響調查結果
  • 公司因顧慮管理階層聲譽,而未啟動正式處理流程

這類案件若處理不當,員工容易認為公司偏袒主管,後續可能衍生勞資爭議、民事求償、行政申訴,甚至影響企業內部信任。

值得注意的是,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方向也已將職場霸凌防治納入重要制度設計,包含職場霸凌定義、雇主依事業單位規模訂定申訴管道與防治措施、內部申訴調查處理機制,以及當被申訴人為最高負責人時的外部申訴與調查處理機制等。

因此,企業在制度設計上,不能只寫一份形式上的辦法,而要思考:

  • 如果被申訴人是主管,誰來調查?
  • 如果被申訴人是最高負責人,有沒有外部處理機制?
  • 調查人員是否具備中立性?
  • 調查過程是否能保護申訴人與相關證人?
  • 調查結果是否能提出具體改善措施?

四、職場霸凌、性騷擾不要混在一起處理

企業常見另一個問題,是把所有職場申訴都當成「同事相處不好」來處理。

但法律上,不同類型的事件,可能適用不同規範,也會有不同處理程序。

例如:

  • 職場霸凌:可能涉及權勢濫用、持續性不當對待、精神壓迫或人格權侵害。
  • 性騷擾:可能涉及性別平等工作法下雇主防治、受理、調查與處置義務。
  • 歧視性言語或差別待遇:可能涉及性別、性傾向、年齡、身心障礙、懷孕等不同法規風險。
  • 一般管理衝突:雖未必成立霸凌或違法,但若處理不當,也可能累積成勞資爭議。

企業若一開始分類錯誤,後續流程就可能跟著出錯。

所以當員工提出申訴時,建議企業不要只用單一標準處理,而應先釐清申訴內容可能落在哪一種法律風險類型,再決定後續程序。


五、企業教育訓練的價值,不只是上課,而是建立第一時間判斷能力

很多企業不是不想處理職場申訴,而是不知道第一步該怎麼做。

主管可能不知道自己哪些管理語言會踩線。
人資可能不知道何時應啟動正式調查。
員工可能不知道應該如何提出申訴。
公司負責人可能不知道事件若處理不當,可能引發勞資爭議、行政裁罰或民事責任。

因此,職場法律宣導與企業教育訓練的重點,不只是講法條,而是讓企業內部形成基本判斷能力。

一場有效的企業法律宣導,至少應該協助企業釐清:

  • 哪些行為可能構成職場霸凌或職場不法侵害
  • 員工提出申訴時,主管第一時間該做什麼
  • 人資應如何受理、紀錄與啟動調查
  • 公司如何保護申訴人、被申訴人與相關證人
  • 調查結束後如何做出處置與改善
  • 哪些文件、紀錄與流程應事先建立
  • 如何避免事件演變成勞資調解或訴訟

法律宣導的目的,不只是避免違法,更是降低企業內部衝突擴大成法律爭議的機率。


六、職場霸凌申訴發生後,企業可以先做的 5 件事

如果企業內部已經發生職場霸凌或職場不法侵害相關申訴,建議先做到以下 5 件事:

1. 不要壓案,也不要只叫雙方自己和解

如果員工已經明確提出申訴,公司就應該正式受理與紀錄。私下和解或口頭勸說不一定違法,但若完全沒有紀錄,日後公司會很難證明自己曾經積極處理。

2. 先確認申訴內容是否具體

申訴內容至少應盡量釐清時間、地點、人物、行為、證據與影響。若申訴內容過於籠統,公司可以要求補充,但不宜直接以「講不清楚」為由拒絕處理。

3. 評估是否需要暫時保護措施

例如調整座位、排班、工作接觸、主管指揮鏈,或避免申訴人與被申訴人單獨接觸。這不代表公司已經認定誰對誰錯,而是避免衝突擴大。

4. 決定調查方式與參與人員

公司應依事件嚴重程度決定調查方式。若涉及主管、高階管理者或複雜法律風險,可能需要外部專業人士協助,以提高中立性與可信度。

5. 留下處理結果與改善紀錄

調查結束後,不論申訴是否成立,都應留下處理結論、理由、後續措施與改善建議。若公司只口頭告知「沒事了」,日後仍可能引發爭議。


七、企業法顧與職場法律宣導,可以協助企業降低後續風險

職場霸凌、職場不法侵害、性騷擾防治與勞資爭議,都不是單純的法條問題,而是企業日常管理的一部分。

法律顧問可以協助企業:

  • 檢查職場申訴與調查流程
  • 審閱工作規則、管理辦法與內部規範
  • 協助建立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措施
  • 協助處理員工申訴與調查程序
  • 協助勞資調解、和解與爭議處理
  • 提供主管、人資與員工法律教育訓練
  • 在爭議發生前,協助企業做風險盤點

對企業而言,真正重要的不是等到事件爆發後才找律師,而是在日常管理中,就先建立基本流程與風險意識。


八、鈞誠法律事務所可協助的企業職場法律服務

鈞誠法律事務所長期協助處理勞資爭議、企業法律顧問、職場法律宣導與職場不法侵害相關法律問題。

常見協助項目包括:

  • 職場霸凌與職場不法侵害法律宣導
  • 性騷擾防治與性別平等工作法教育訓練
  • 勞資爭議調解前法律諮詢
  • 勞方或資方陪同調解
  • 企業法律顧問與勞資風險管理
  • 工作規則、勞動契約與內部管理辦法審閱
  • 員工申訴、調查與處理流程建議
  • 主管與人資法律教育訓練

如果企業內部近期遇到職場霸凌、職場不法侵害、性騷擾、勞資爭議、員工申訴或主管管理衝突問題,建議及早建立處理流程,並視情況諮詢律師,避免爭議擴大後才被動補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