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事蹟】高薪低報-勞資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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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結果   調解成立
案件類型   勞資
受任律師   許博傑律師

案件起源

本件勞方因資方勞保高薪低報,主張相關勞保、退休金提撥因此所受損害賠償,向臺南市政府勞工局申請調解,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請求資遣費及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資方欲了解勞資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及所涉及的勞工法令而前來進行法律諮詢,並委任我所律師陪同調解。

律師解說   

本件涉及勞方遇到資方勞保高薪低報時,相關勞保、退休金提撥或因此所受損害賠償等事項,也就是說勞方究竟可向資方請求的項目為何?金額若干?換言之,雇主依法律應賠償勞方多少金額?資方事後釋出極大的善意,在勞方提出調解申請之際,即與本所律師討論請求項目為何,並估算出賠償若干。調解當日委任專業律師陪同,參與勞工局的調解程序,最後調解成立。

【承辦心得】

本件當事人委請本所律師為調解,過程中為釐清上述資方勞保高薪低報時,涉及相關勞保、退休金提撥或因此所受損害賠償等事項,資方經律師分析、計算出相關項目之請求金額,也因此在調解過程中直接聚焦、討論各項目請求事項是否合理及數額若干,讓此勞資糾紛事件和平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