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事蹟】家事 聲請改定親權 撰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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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起源

未成年子女和相對人同住,相對人常因錢不夠花,經常要求未成年子女電話或是傳訊息給聲請人索取金錢,倘若索取不成,便會對未成年子女謾罵,甚至不讓未成年子女進房間,因此小朋友感到害怕且壓力很大,甚至表示不想與相對人同住,可見相對人所為已對未成年子女之身心發展造成負面影響,應有重大損害。

為此,聲請人不得不向法院聲請改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