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財】首例判決 合法A片具著作權

時事案例

cd-1003342_1920

這起案件是張姓、周姓男子被控以新台幣25到50元不等的價格,販售日本有碼及無碼色情光碟片,日本多家合法色情片業者跨海來台訴請偵辦。

智慧財產法院今天在此案件,認定國外合法色情片,應受著作權保障。智財法院今天的判決因已不得上訴,不但成為國內第一件認定國外合法色情片有著作權的確定判決,日後也將是其他法院審理類似案件的新指標。

中央社即時新聞 2014/02/20 報導

判決結果

首先,智財法院庭長李得灶說,過去沒有智財法院,最高法院88年的見解已與現在的時空環境落差太大,智財法院認為應與時俱進,在國外已取得合法的原創色情著作,與片子本身是否妨害風化,是兩回事,今後應予區別看待。

本案判決略以:「本院認不得以著作權法未規範之消極要件,禁止或剝奪有原創性之色情著作權人,應受著作權法保護之權利,否則與憲法賦予人民表現自由之基本權利不符。」、「我國為WTO 之會員,即應遵守TRIPS 協定,…,應適用國民待遇原則與最低限度保護原則。…依著作權法第4 條第2 款之規定,外國著作應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既然保護外國著作,對外國及我國色情著作亦應為平等之對待。」、「著作權法保護智慧創作之投入,不作道德風俗之審查,是否取得著作權,端賴有無智慧創作之著作,作為保護之判斷標準。至於是否敗壞風俗或有無散布權,係刑法或相關法律之規範,並非著作權法應處理之法律議題。」

簡而言之,法官認為,國家對著作與出版自由的保護密度,是進步與民主的衡量指標,色情著作若違反道德及法律標準,國家固可適當依法管制,但不能創設法律未禁止的要件,全面否定具原創性的色情著作享有著作權。

法律解析

  • 什麼是著作權:

著作權是智慧財產權的一種,所謂「智慧財產權」乃是指人類智慧創作所產生的成果,其能產生財產上價值的,為法律所承認並加以保護之權利,以保障創作發明者的權益。

  • 為什麼以前A片不受著作權保護?

各級法院在審理色情片是否有著作權之爭議時,均會引述最高法院88年度台上250號判決,判決認為著作權之立法目的除保障個人或法人之智慧著作外,該著作係有利於大眾利用,且注重文化健全之發展,然該判決認為色情影片有礙社會秩序、違背公共利益,亦無促進國家社會發展,有違著作權之立法目的,因此認為色情影片不受著作權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