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事蹟】債務清償

章節內容目錄

案件結果  成功
案件類型  消費者債務清償
受任律師  李耿誠律師

案件起源

當事人因卡債積欠銀行約125萬元債務,為正視、解決債務問題,邁向不需擔心債務的未來,故向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並由本所承辦。

律師解說

1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對於債務清理部分有開設專案→

案情:您有還款之意願就准予扶助。

資力:只要您是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債務人,就不審查您的資力。

2 前置調解應具備文件:

  • 消費者債務清理法院前置調解聲請狀
  • 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
  • 聲請人之債權人清冊
  • 聲請人之債務人清冊(含私人借貸)
  • 向國稅局申請近2年度綜合所得資料清單+最近1個月核發之財產資料清單
  •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及明細正本(如果沒有就不需提供)
  • 聲請費1000元

3 如有擔保房貸部份,於調解時並不一起併入還款討論範圍。

【承辦心得】

本件當事人除了無擔保部分債務外,另有擔保之房貸。當事人本身積極處理債務,因此也於調解前與最大債權銀行達成協議,於調解時與債權人達成180期每月還款6,925元之方案,房貸部分則繼續同先前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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